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島引馬祖|We See Matsu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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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宣導] 109年7月1日起 不動產買賣申報責任回歸買賣雙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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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20-6-4 08:28:11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
      去(108)年7月修正公布的「平均地權條例」,將申報登錄申報責任回歸買賣雙方,申報時間也改為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併申報。
內政部表示,行政院日前已核定這項新制自今(109)年7月1日起施行,新制施行後,對於價格資訊如有申報不實,將直接處3萬至15萬元罰鍰,
請民眾申報時務必詳加確認,以免受罰。
https://www.land.moi.gov.tw/chhtml/content/90?mcid=39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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